富民县罗免镇人民政府辅助性岗位人员招聘办法
一、招聘岗位
罗免镇财务管理辅助性岗位人员1名、政务服务辅助性岗位人员1名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遵纪守法、忠诚守信、爱岗敬业、吃苦耐劳、身体健康、团结协作、工作积极、责任心强;
(二)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能熟练掌握Word、Excel等办公软件,财务管理辅助性岗位人员所学专业为财务管理、会计学等相关专业优先录用、政务服务辅助性岗位人员持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优先录用;
(三)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40周岁以下,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上限;
(四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:1.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;2.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;3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4.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行为的。
三、选聘程序
按照自愿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考察、体检、聘用的程序进行。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4年9月3日—9月14日17时,逾期不再办理。
2.报名方式: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。
现场报名地点:罗免镇党政综合办公室(富民县罗免镇者北街139号罗免镇人民政府三楼315室)。
网络报名:报名考生可根据联系方式将所需材料(电子版)发送到指定邮箱(附后),邮件名称为:应聘岗位+考生姓名,并通过电话方式与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确认。
3.报名所需材料:①报名登记表(附件1);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④党组织关系证明(报考人员是党员的);⑤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;⑥其他(荣誉证书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)。
(三)资格联审
由罗免镇人民政府按照任职资格审查工作程序,对报考人员信息、有无违纪违法等情形进行资格审核,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供资料齐全、真实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。对提供资料与报名信息不符,或伪造相关证件资料的报考人员,一经查实,取消报名资格。
(四)考核及聘用
1.报名结束及资格审核后,罗免镇人民政府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。应聘人员面试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。
2.面试成绩优秀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,按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,费用自理。
3.体检、政审合格的,由罗免镇人民政府结合实际,实行聘用制管理,灵活选择用工方式,按年与招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,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协议,并根据考评情况实行每年1聘。
四、聘用管理及待遇保障
薪资待遇参照《罗免镇编外用工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执行。有条件的,可根据工作实绩、年度考核等情况,发放绩效补贴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选聘工作由罗免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,镇财务岗、政务服务岗配合开展选聘,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。对在选聘中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的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资格,严肃追责问责。
2.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,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,听从安排,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。在进入面试、体检等环节放弃的应聘人员,要主动联系罗免镇人民政府,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。
3.本次招聘工作中,因应聘人员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,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4.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,请电话进行咨询。咨询人员及联系方式:毛老师,68851036(电话)、781609673@qq.com(邮箱)本公告由罗免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。
附件:罗免镇人民政府辅助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
编 辑:张筱怡
初 审:赵瑞凌
终 审:李绍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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